客觀事實擺明,一些地區黨委、政府存在著落實生態環境保護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”打折扣,職責分散交叉、重疊問題突出,執法邊界不清、多頭執法等問題,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性和艱巨性認識不到位。
為此,生態環境部等18家單位在11月3日聯合印發了《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》。
《意見》中明確指出,誰審批誰負責!切實做到事情有人管、責任有人擔......督促指導有關職能部門在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中敢擔當、能負責。
可見,黨和國家在環保問題上已經形成了兩條清晰的解決路徑:一條是強力推進污染治理,另一條則是鐵腕治吏,治污也治官,將環保與烏紗帽掛鉤。
誰敢敷衍,誰就“下課”!誰能擔當,誰能負責,誰就被“重用”!
01誰敢敷衍,誰就“下課”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問責3208人
“原來治污就像打一巴掌,現在感覺刀真的架在了脖子上。”針對領導干部開展考核問責,就等于扭住了環境治理的關鍵。
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帶來的震懾效應正在凸顯——
1、第一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責情況
上海對44名責任人予以問責
其中,局級干部6人、處級干部16人、科級及以下干部22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2人,給予誡勉談話處理22人。
福建對104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
其中,廳級干部10人,縣處級干部40人,科級及以下干部54人。
同時,給予黨紀、政務處分70人(其中,黨紀政務處分并處17人、黨紀處分44人、政務處分9人),因退休且非黨員給予政務立案但免于處分1人,誡勉24人,通報9人。對6名領導干部進行批評教育。
海南對11個黨組織、57名責任人員開展追責問責
其中廳級干部17人、處級干部23人、科級及以下干部17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7人、誡勉6人、其他處理24人。
重慶對13個責任單位、77名責任人員嚴肅問責
其中,廳級單位9個、處級單位4個;廳級領導干部20人,縣處級領導干部41人,鄉科級及以下人員16人。
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3人,給予誡勉、責令作出書面檢查、批評教育等其他處理44人。
甘肅共問責黨組織和政府機關16個,黨員干部84人
其中,廳級干部8人,處級干部32人,科級及以下干部44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人,誡勉談話14人,組織處理38人。
青海對10個責任單位、50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
其中廳級13人,縣處級15人,科級及以下22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8人,誡勉談話12人,其他處理20人。
2、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責情況
北京對9個黨組織、74名責任人進行問責
其中,局級3人,處級34人,科級及以下37人。
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1人,誡勉問責9人,通報問責7人,免職2人,談話提醒6人,批評教育18人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人。
天津對4個單位黨組(黨委)、65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
其中,局級干部7人,處級干部30人,科級及以下干部28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、組織處理31人,誡勉19人,批評教育等其他處理15人。
浙江共對26名責任人員追責問責
其中,縣處級干部8名(其中省管干部1名),鄉科級干部18名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5人,誡勉5人,其他處理6人。
3、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責情況
山西共對146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
其中,廳級干部11人,縣處級干部58人,鄉科級及以下干部77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1人,給予組織處理45人。
遼寧共對1個黨組織、66名責任人開展追責問責
其中,廳局級干部14人、縣處級干部42人、科級及以下干部10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4人、誡勉談話24人、其他處理8人。
安徽共對28個單位(黨組織)和57名責任人追責問責
其中,市廳級干部17人,縣處級干部30人,鄉科級干部10人。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人,誡勉13人,通報6人,對15人進行批評教育等其他處理。
江西共對42個責任單位、140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
其中,廳級單位10個、處級單位23個;廳級干部20人、處級干部64人、科級及以下干部56人。
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9人、誡勉32人、通報等其他處理59人。
河南紀檢監察機關對128名責任人、12個責任單位嚴肅追責問責
其中,廳級干部14人,縣處級干部44人,科級及以下65人,國有企業人員及其他人員5人
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6人(含涉嫌職務犯罪移送檢察機關2人),誡勉21人,其他處理51人。
公安機關依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20名企業人員進行處理。
湖南共對104人進行追責問責
其中,省管干部10人(政務警告2人、誡勉4人、通報4人),處級及以下干部94人(其中,黨內嚴重警告7人,黨內警告6人,政務記大過1人,政務記過11人,政務警告24人,誡勉35人,通報7人,開除黨籍、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1人)。
另外,對28人進行批評教育、提醒談話或責令作出檢查。
廣西對34個責任單位、105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
其中,廳級干部10人、處級干部40人、科級及以下干部55人。
同時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5人(含同時給予組織處理2人),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并案處理2人,誡勉16人,通報2人,批評教育、談話提醒等其他處理40人。
云南對52個責任單位和158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
其中,廳級干部37人,縣處級干部84人,鄉科級及以下人員37人。同時,有2人被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,8人被移送司法機關。
4、第四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責情況
吉林已對144人問責
截至2021年11月底,督察組交辦的4704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。
其中,責令整改899家;立案處罰240家,罰款722萬元;立案偵查41件,拘留17人,約談22人,問責144人。
山東已對146人問責
截至2021年11月底,督察組交辦的7106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。
其中,責令整改2651家;立案處罰372家,罰款4657萬元;立案偵查17件,拘留13人,約談27人,問責146人。
湖北已對137人問責
截至2021年11月底,督察組交辦的3103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。
其中,責令整改1001家;立案處罰178家,罰款3694萬元;立案偵查15件,拘留8人,約談252人,問責137人。
廣東已對307人問責
截至2021年11月底,督察組交辦的6764件群眾舉報問題絕大多數已辦結或階段辦結。
其中,責令整改4825家;立案處罰1821家,罰款10553萬元;立案偵查32件,拘留70人,約談917人,問責307人。
四川已對323人問責
截至2021年11月底,督察組交辦的6532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。
其中,責令整改3601家;立案處罰1391家,罰款2144萬元;立案偵查22件,拘留12人,約談286人,問責323人。
5、第二輪第五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問責478人
截至2022年1月5日,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、來信舉報13108件,受理有效舉報9656件,經梳理合并重復舉報,累計向相關省(區)轉辦8016件。相關省(區)已辦結或階段辦結6106件。
其中,立案處罰683家,立案偵查61件,拘留54人;約談黨政領導干部546人,問責黨政領導干部478人。
對已經轉辦、待查處整改的群眾舉報問題,各督察組正安排人員繼續督辦中...
6、第二輪第六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問責188人
截至2022年4月22日晚,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、來信舉報14410件,受理有效舉報12425件,經梳理合并重復舉報,累計向有關省(區)和兵團轉辦10445件。有關省(區)和兵團已辦結或階段辦結5772件。
其中,立案處罰1127家,立案偵查59件;約談黨政領導干部239人,問責黨政領導干部188人。
對已經轉辦、待查處整改的群眾舉報問題,各督察組正安排人員繼續督辦中...
02誰敢擔當、誰能負責,誰就被“重用多位環保人升任省部級,環保成績成提拔關鍵票
2022年10月23日,在一片熱烈的掌聲中,原國家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、李干杰當選為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委員。
此消息一出,無數同行激動不已,「環保人」正在中國政治、經濟舞臺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。
其實,近年來,因有環境保護成績(生態環境經歷)而被提拔的領導干部并不在少數。
舒慶,曾任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司長2008.09-2010.10 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司長;
2010.10-2017.01 鄭州市委常委;滎陽市委書記,鞏義市委書記,新鄉市委書記;
2017.01-2020.12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;
2020.12-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、黨組成員,市公安局局長、黨委書記。
郭瑞民,曾任河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
1995.05-2003.06 河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;
2003.06-2016.06 駐馬店市委副書記,信陽市委副書記,信陽市委書記,平頂山市委書記;
2016.06-2017.06 貴州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,省公安廳廳長,省委政法委委員;
2017.06- 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。
江白,曾任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
2013.01—2015.06 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、廳長;
2015.06—2016.06 西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副書記、主任;
2016.06—2018.01 西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、副主任;
2018.01—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。
陳小平,曾任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
2018.11—2019.09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、廳長;
2019.09—2019.12 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,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、廳長;
2019.12— 江西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。
劉長根,曾任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常務副主任
2018.09—2020.11 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常務副主任;2020.11—2022.05 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;
2022.05—2022.06 甘肅省委常委,省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;
2022.06— 甘肅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。
壽子琪,曾任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
2018.11-2020.06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;
2020.06 上海市工商聯(總商會)第十四屆執行委員會主席(會長);
2021.01 上海市政協副主席;
2022.7- 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(總商會)第十五屆執行委員會主席(會長)。
潘賢掌,曾任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廳長
2019.04—2021.02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廳長、黨組書記
2021.02—2021.03 山西省財政廳廳長、黨組書記;
2021.03—2021.11 江蘇省副省長、政府黨組成員;
2021.11— 江蘇省委常委、省委秘書長;
現任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。
王一鷗,曾任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
2017.01—2018.02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、黨組書記
2018.02—2022.01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廳長、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廳長、岳陽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;
2022.01—2022.05 湖南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;
2022.05— 湖南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省長,省公安廳廳長。
(注:以上數據來源于百度百科,截至2022年11月10日)
03生態環境保護是我國基本國策別試圖跟國家治理環境的決心“掰腕子”
目前,仍有不少地方政府片面地追求發展速度,滿足于GDP增長,不惜犧牲環境,發展觀、政績觀遭到了嚴重的“污染”——
不該上馬的污染企業上馬了,不該審批的違規項目審批了,個別地方甚至還為其大開“綠色通道”、提供“一站式服務”。
這種扭曲的發展方式,得實惠的是那些依靠“形象工程、政績工程”不斷升遷的少數領導干部,受傷害的卻是普通老百姓和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環保衛士。
因此,治污離不開治官,特別是在污染治理上失職的官員。
“損害環境終身追責”,““環保工作不過硬的單位,干部不得提拔使用”,“做不好環保就別當領導”,這些警告絕不是說著玩的,而是要動真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