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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聯合出臺了《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方案》,明確每省可自愿申報不超過一個縣域。文件中頻頻提及生物質能應用,明確將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風電、光伏發電、生物質能發電等項目建設,并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推廣熱電聯產、大型生物質鍋爐等集中供暖模式。
由此可見,生物質能在本輪能源革命中被賦予了重要使命。而現實情況是,盡管廣大農村地區秸稈、農林固廢等儲量豐富,能夠得到有效開發利用的部分卻并不多。據統計,全國農林生物質整體利用率尚不足10%,最終被用于發電的部分更是少之又少。因此,生物質能發電發展至目前依然難擺脫“小眾”標簽。
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,有代表建議進一步擴大電力現貨交易試點范圍,將生物質發電納入,明確生物質發電存量項目參與現貨市場電量,并維持原有補貼強度不變。他還表示,應鼓勵生物質發電項目進行技術改造,在推廣初期建議各地采用“保價保量”方式鼓勵生物質發電項目自愿進入電力現貨市場。
這一提案背景是,截至目前,全國已有20多個省(自治區、市)的新能源可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,青海、云南、新疆等地新能源市場化比例超50%,但允許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的并不多,尤其是生物質發電,且普限制在中長期交易。
直至2021年,吉林省在《吉林省2021年度非市場化電量分配方案》明確表示,農林生物質發電和垃圾發電機組不再實行全額保障性收購,在規定的非市場化電量外,超額電量參與市場交易。國內生物質(農林生物質和垃圾)發電電量推向市場上才出現了零的突破。今年2月,新疆在2023年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中,提出生物質、資源綜合利用發電企業可視為火電企業參與其中。
也正因如此,業界才一直有觀點認為,盡管國內生物質能發展潛力較大,但其“小眾”的特征仍會維持很久。
由于生物質能通常來自城市垃圾、工業廢料、固體生物質、沼氣和液態生物燃料等,主要來源于各類廢棄物且成本相對較低,在更易獲得的同時還兼具了降碳功能。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布的各種電源平均碳排放強度,生物質能用于發電,其碳排放強度僅為18克CO2/千瓦時,相當于燃煤、燃油和燃氣的1.8%、2.1%和3.8%。
“十三五”以來,未來加快推進農村廢棄物回收及生物質能發展,國家層面出臺了多項法律和政策,在“雙碳”相關頂層設計文件、五年發展規劃均有提及。不過,農林生物質整體利用率偏低情況仍未得到有效改善,農林生物質收集貴、處置難、影響村容村貌等問題還比較突出。
于是,九州集團董事長在全國兩會期間提議稱,國家有關部門可以優先將生物質發電減排項目第一批納入CCER市場,以緩解生物質發電項目的生存壓力,緩沖補貼拖欠問題,促進行業良性發展。他認為,生物質發電減排項目納入CCER市場后,通過碳市場和碳交易可以獲得額外收入,可以更好的保證項目現金流,維持項目運行,也為國家有關部門解決存量發電項目補貼拖欠問題留有緩沖。
對于目前面對較大生存壓力的生物質能發電行業來說,這未嘗不是一條可行之路。